德芳教养院2职员涉虐院生致死 县府裁罚30万及停业1年

苗栗县私立德芳教养院上月28日爆出院生遭虐致死案,苗栗县政府社会处13日开会,裁罚该机构30万元,并勒令停业1年。(翻摄照片/庄旻静苗栗传真)

苗栗县私立德芳教养院上月28日爆出院生遭虐致死案,28岁的李姓院生疑似遭到林姓社工、赖姓行政助理持按摩板、金属管痛殴昏迷,苗栗县政府13日对该机构做出惩处,包含裁罚30万元,并自8月27日起勒令停业1年,11名院生则转往其他机构安置。

28岁的李姓男院生上月28日遭林姓社工、赖姓行政助理持按摩板、金属管痛殴致昏迷,送医后不治身亡,李男腹部和四肢有多处瘀青,虽林、赖2人辩称只是管教,但苗栗地检署谕令2人各10万元交保。

苗栗县政府13日开会,对于林、赖2人均已停职,且依照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75、95条规定,对林姓社工开罚15万元,赖姓行政助理因有轻度智能障碍,开罚7万元。而该机构处置失当、未及时通报,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90条裁罚30万元。

苗栗县政府社会处在案发后要求德芳教养院于10天内提出改善计划,13日邀集中央、专家学者开会,但德芳教养院提出的内容简略,「看不出针对管理问题的反省」,加上人力大量流动、无法维持院生照顾品质,会议决议,勒令德芳教养院自8月27日起停业1年。

另外,德芳教养院11名院生,其中5名设籍苗栗县,协助转至其他机构,台中市的6名院生,则由台中市社会局接手协助转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