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教养院囚虐院生致死 主嫌二审加重改判9年10月

苗栗德芳教养院林姓组长、赖姓助理和周姓教保员2021年涉囚虐院生致死案,一审依私行拘禁致人于死罪判处7年2月至8年10月不等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审21日宣判,将主导的林男改判9年10月、赖男维持7年10月,周女则改判3年8月。(本报资料照片)

苗栗德芳教养院2021年爆出囚虐院生致死案,教养院林姓组长、赖姓助理和周姓教保员涉捆绑拘禁李姓院生,最终酿李生横纹肌溶解症身亡,一审依私行拘禁致人于死罪判处7年2月至8年10月不等徒刑;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21日将主导的林男改判9年10月、赖男维持7年10月,周女则改判3年8月。

判决书指出,患有自闭症的李姓院生2021年7月29日中午出现情绪不稳、躁动情形,遭赖男、林男打耳光,甚至殴打胸、腹与背部,还让周女拿来按摩拍将李的臀部打成瘀青重伤,随后更用束带捆绑李生双手;当天下午2时许,李生挣脱捆绑逃出门外,赖、林等人又持金属扫把柄、按摩拍殴打李生,再用束带将李生双手、双脚。

期间林、赖、周无视李生持续反抗尖叫,未即时检查李的身体状况,松绑或补充水份,使李身体肌肉长时间过度活动紧缩,引发横纹肌溶解症,并发局部脑实质浮肿、蜘蛛网膜下腔出血,最终恶性高热、代谢性衰竭,于当天下午4时多送医,5时许不治。

苗栗地院法官认为,林男主导此案,犯后却否认,将管教责任推给其他人,赖男犯后坦承,而周女虽未参与施暴,但听从赖、林两人提供施暴工具,3人皆未获死者家属原谅、和解,一审依私行拘禁致人于死罪,判林男8年10月、赖男7年10月和周女7年2月;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21日宣判,林男改刑9年10个月、赖男维持7年10月,周女则改判3年8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