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池有山、雪山未投保 中市10天裁罚2件
台中市消防局3日指出,一行7人的登山队进行雪主线3天行程,2日因曾姓女队员疑高山症发作,经消防救护员背负下山,送医后无碍,该队有救护证照但未投保,将依法开罚。(台中市消防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1对男女于1月23日攀爬池有山,男失温送医,被搜救人员顺利救下山,2人未投保登山险,没有初级紧急救护能力与证照,至少开罚2万元;本月2日有7人登雪山,1女因高山症发作送医,该队有救护证照,但未投保,台中市消防局依法开罚,10天已裁罚2件。
台中市消防局指出,7人登山队进行雪主线3天行程,当天在369山庄休息,其中1名49岁曾姓女队员,因出现高山症反应,请求消防局协助,最后由消防救援人员背负到登山口,经送医后无大碍。
「雪东线」为《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所列管特殊管制山域,曾女等7人登山队,其中1员因有CPR+AED证照训练证明,经确认后可为紧急救护证明,另未办理「登山综合保险」,将依违反自治条例裁罚,可处1万元以上到5万元以下罚缓,对被救护送医的曾女索取搜救费。
消防局于1月23日获报,陈姓男子与陈姓女友人攀登池有山,2人迷路,陈男失温,台中市消防局紧急派人上山,24日清晨找到2人,直升机将2人吊挂下山,2人因无初级紧急救护能力与证照、未投保,遭罚2万元,须付搜救费。
消防局呼吁,民众登山前应携带御寒衣物、雨具、水、行动粮、地图、照明设备、哨子、定位及通信器材,包括无线电、GPS、手机、卫星电话,及个人药品等;经过危险陡峭路段,如崩壁、碎石坡行走,要特别小心,避免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