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登山 保了登山险也不赔

登山险年龄保额限制及参考保费

日前台中市政府通过「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未来除了登山要投保登山险,若发生山难,市府可向民众收取保险理赔以外的搜救费用。但产险业者表示,理赔要件有但书─未经许可登山,即使投保登山险,产险是不会理赔。

登山险从103年5月开始销售,由于法令并没有规定登山者一定要投保登山险,因此登山险的销售状况一直很普通。目前约有7家产险公司销售登山险,产险公会表示,登山险销售件数最多应是富邦产,其他产险业者销售件数都不多。

富邦产险表示,透过风险意识宣导,登山保险销售状况呈现逐年成长的趋势,今年前5月累计件数约500件、保费约100万元;相较去年同期签单保费约66万,虽然销售件数和投保人数不多,但成长率已达51%。

产险业者表示,在台中市府的「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若未来经台中市议会通过之后,未来民众进入特殊管制山域,队员或领队应具备紧急救护能力,禁止于台风天强行入山,否则遇到登山事故,台中市府可向民众收取保险理赔以外的搜救费用,另外登山者也一定要投保登山综合险。

但产险业者也表示,若应申请许可而未经许可,或于灾害防救法限制或禁止进入或命其离去之警戒区,或于其他经公告禁止进入之区域所发生的紧急救援费用,即使登山者投保登山险,此紧急救援费用是属于登山险不理赔事项,这笔费用还是由登山者自付。

另外目前国内销售的「登山综合保险」,国泰产险表示,登山综合保险仅承保在中华民国境内,也就是台湾、澎湖、金门、马祖以及政府统治权所及地区,若是要攀登海外(含大陆)的高山,该登山险并是不适用。

国泰产险指出,登山险承保范围为因参加登山活动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登山事故导致必须支付的搜寻、医疗运送、遗体移送费用。承保对象则以参加登山活动为目的,同行登山人数达5人以上的群体成员,若是投保人数少于5人时,无法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