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若经警告出事不再国赔 张景森:再见了妈宝级国家

张景森。(图/翻摄自张景森脸书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国家赔偿法将修法,未来登山攀岩、溯溪、垂钓等活动,国家会提供警告标示,但对人身安全不负损害赔偿责任。随后,行政院政务委员张景森也在脸书表示,「再见了妈宝级国家!」

现行国家赔偿法第6条修正草案规定,由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设置管理,直接供公共或公务目的使用之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人身自由或财产受损害者,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张景森29日经召开跨部会审议会议讨论「国家赔偿法」修正草案达成共识,未来登山、攀岩、溯溪、垂钓等活动,国家会提供警告标示,但对人身安全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张景森在脸书说明,今后山域水域具有风险性的野外活动,例如登山、攀岩、溯溪、垂钓、戏水海上活动,活动者必须随时注意自然的变化,强化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组织好自己的伙伴团队,以应付可能潜在的风险,完成挑战自然的野外冒险活动,「国家除了提供适当的警告和标示之外,对你的人身安全将不负责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张景森指出,此修法拿掉国赔紧箍咒,解除政府管理机关「禁止了事」的保守心态,政府将可大幅度的开放山域和海域的野外活动,透过教育训练培育高质能的国民,「而不是到处禁止野外活动来养成妈宝」,这样才能把下世代锻炼成为积极进取、敢冒险和能自我负责的公民,对台湾变成一个活力健康的国家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