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百岳未保登山险 中市10天裁罚2件
一行7人的登山队进行雪主线3天行程,因曾姓女队员疑高山症发作,经消防救护员揹下山,送医后无碍,该队有救护证照,但未投保登山险,将依法开罚。(台中市消防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曾姓女子等7人登山队,2日攀爬台中市和平区雪东线,曾妇疑高山症发作向台中市消防局求救,救援人员将她揹下山送医无碍,曾等7人虽有救护证照,但未办理登山综合保险。另1月23日有对男女攀爬池有山,男子失温送医,未投保也无初级紧急救护能力与证照,两案都被台中市消防局裁罚,且被救援者还得给付搜救费。
中市消防局指出,2日有7人登山队进行雪主线3天行程,当天在369山庄休息,其中49岁曾姓女队员因出现高山症反应,请求消防局协助,最后由消防救援人员将她揹到登山口,经送医后无大碍。
消防局表示,《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明定登山队伍进入特殊管制山域时,领队或队员之一须具备初级紧急救护能力,另领队要为本人及队员办理登山综合保险或尽照顾救护义务。
雪东线为该自治条例所列管的特殊管制山域,曾妇等7人登山队,其中1员有CPR+AED证照训练证明,但未办理登山综合保险,依该自治条例,可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缓,并对被救援送医的曾女另核算索取搜救费。
另件裁罚案,消防局于1月23日获报,陈姓男子与陈姓女友人攀登池有山,2人迷路,陈男失温请求协助。消防局派人上山搜救,24日清晨找到2人,最后直升机将2人吊挂下山,2人因无初级紧急救护能力与证照、亦未投保登山险,遭罚至少2万元,且须付搜救费。
消防局呼吁,登山活动范围涉及特殊管制山域,应由领队带领,并依规定办理登山综合保险,由领有基本救命术证书或初级救护技术员等相关证照人员随同,以确保活动安全。登山前装备应齐全,经过危险陡峭路段,如崩壁、碎石坡行走时,要特别小心,避免跌落。
目前全台有花莲县、南投县、苗栗县、台中市、屏东县5个县市,订有《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都规定进入各县市公告的特定山域进行登山活动时,应由领队带领,且领队须具备基本救护能力,另还要投保登山综合保险,违反者可处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