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个全国性总工会成立 盼为第一线劳工发声

劳动部部长何佩珊(左)亲自把工会登记许可颁予台湾工人斗阵总工会首任理事长何政家(右)。(读者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依工会法规定,全国性总工会应有达1/3发起工会数额、行政区域应达1/2以上,因此已多年未有全国性总工会成立,一直到近日「台湾工人斗阵总工会」才完成设立,首任理事长何政家表示,目前台湾工会以国公营事业成员为多,对劳动议题诉求与民营企业劳工仍有差异,因此透过民营企业工会联合组织成立全国性总工会,盼为第一线劳工发声。

我国目前全国性总工会除了工斗总工会外还包括全国产业总工会、全国工人总工会、中华民国全国总工会、中华民国全国职业总工会、中华民国职业工会全国联合总会、中华民国全国联合总工会、中华民国全国劳工联盟总会、台湾总工会、全国劳工联合总工会及全国产职业总工会。

何政家表示,原本就想筹组全国性总工会,未料工会法修法后增加门槛,才会一直延宕至今,他说,目前全国工会以国公营事业成员为多,他们诉求的与民营企业劳工仍有所差异,因此组成全国性总工会,盼与政府沟通及对话,将锁定劳动现况及未来退休保障等,希望成为劳动环境更进步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