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碳费审议会5/7召开 说明相关子法及邻国状况
环境部30日表示,将在5月7日召开第3次碳费费率审议会,会中将说明碳费相关3项子法内容及韩国、日本、新加坡实施碳定价实施情形。(本报资料照片)
环境部日前预告「碳费收费办法」、「自主减量计划管理办法」、「碳费收费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3项攸关未来碳费征收的草案,其中,针对提出自主减量计划的事业,提供2种优惠费率,未提出的事业则为一般费率,待碳费费率审议会决议。环境部30日表示,将在5月7日召开第3次碳费费率审议会,会中将说明碳费相关3项子法内容及韩国、日本、新加坡实施碳定价实施情形。
根据环境部预告草案,「高碳泄漏风险事业」提出自主减量计划,未来被征收的碳费,即「排放量」除享优惠费率外,再根据「碳泄漏风险系数值」逐期调高,第1期碳泄漏风险系数值数值为0.2、第2期0.4、第3期0.6,相当于给予最高打2折优惠,引发争议。
多个环团今天就发布联合声明批评,碳排大户达到宽松的自主减量指定目标,竟能享优惠费率和碳费「2折」优惠,宛如大卖场下杀折扣周年庆,呼吁赖政府修正碳费漏洞,停止大开企业规避义务的后门。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今天表示,5月7日将召开第3次碳费费率审议会,届时会向委员报告邻近国家韩国、日本、新加坡执行碳定价背景、实施情形,也会说明3项碳费相关子法内容,第3次碳费费率审议会是否会讨论到具体的碳费费率,则视当天讨论情形而定。
不过,有碳费费率审议会委员表示,碳费相关3项子法4月29日才公布,想必委员们需要在会中花很多时间讨论,恐怕很难在第3次审议会就决定具体碳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