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费审议会首度召开 环团重申500元起征、不该有免费额度
环境部将召开台湾首次的碳费费率审议会,预计将与有关机关、专家学者、民间团体等代表,初步讨论未来碳费审议程序,将牵动台湾发展路径。(报系资料照)
碳费审议会今天召开!环境部将召开台湾首次的碳费费率审议会,预计将与有关机关、专家学者、民间团体等代表,初步讨论未来碳费审议程序,将牵动台湾发展路径,针对恐影响物价,环团表示,碳费征收为基于「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让高碳排企业负起应有的环境责任,重视经济发展过程中被忽视的外部成本,经济部亦应同步启动市场监督机制,避免业者借机哄擡民生物价。
环团建议,碳费至少以500元起征,并逐年调升;不应提供企业2.5万吨的「免征及免费额度」,导致碳费制度精神本末倒置;严格限制碳权使用,台湾及国际碳权使用抵换的比例合计不超过5%,并严格限制国际碳权资格;应于2025年启动申报及缴纳时程,接轨国际,带动产业转型契机。
环团表示,如同空气污染防制费所树立的「污染者付费」精神,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成本,应由企业负担,而据美国环保署2023年估算,每吨二氧化碳的外部成本高达190美元、约台币6000元,因此我国碳费应以每吨新台币500元起征,且不应提供优惠费率,并以2030年时增加至欧盟现今碳价的每吨3000元为目标,逐年调升,以落实世代正义与污染者付费原则。
至于环境部拟在碳费收费办法人提供业者提供2.5万吨免费额度,环团表示,若以500家排放源、每吨排放收以500元计算,台湾碳费约将减收60亿元。因此,若提供免征、免费额度,将造成民间观感不佳、企业减碳成效不彰、政府温室气体管理基金财源短收三输局面;至于可抵换碳费的碳权,环团认为,应严格限制国际碳权资格,且国际与台湾碳权使用比例合计不应超过5%,并屏弃先期专案之使用。
环团强调,为接轨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碳费收费时程不应延宕,最晚须于2025年申报缴纳2024年的碳费,维持台湾国际贸易竞争力,且碳费起征费率的订定,应依循逐步反映外部成本、克服台湾工业减碳惰性以及接轨国际碳定价等三大原则,符合《气候变迁因应法》所谓「外部成本内部化」,并达成阶段减量目标的立法精神。
环境部部长薛富盛昨天在立法院备询时试算碳费提及,若以每吨300元计算、不考虑优惠费率,则碳费约年收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