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公告开征碳费「一般费率300元」 明年元旦起生效

▲环境部今天公告碳费征收费率,明年元旦起生效。(图/记者许敏溶摄)

记者许敏溶/台北报导

环境部今(23日)正式宣布碳费征收费率,一般碳费起征价每公吨300元,优惠费率A、B分别为每公吨50元及100元。环境部表示,将从114年1月1日生效,碳费征收对象在115年5月时,就要依114年全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并缴交碳费。

环境部在8月29日订定碳费三项子法,正式宣告我国迈入碳定价时代。随后在本月7日完成碳费费率审议,审议会建议一般费率每公吨300元,优惠费率A、B分别为每公吨50元及100元,今天正式宣布碳费征收费率,内容和审议会通过内容一样。

环境部表示,碳费征收费率公告后,明年元旦起生效,而根据「碳费收费办法」的规定,碳费征收对象在115年5月时,就要依114年全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并缴交碳费。为方便各界查询碳费制度相关资讯,气候变迁署网站也设有「碳费专区」,欢迎想了解碳费制度民众下载相关资讯参阅。

环境部强调,碳费征收是以减量为出发点,征收对象若提出自主减量计划达到减量指定目标者,可申请核定优惠费率。而为了协助征收对象顺利衔接碳费制度,环境部将办理自主减量计划研拟说明会,同时经济部也将启动相关辅导机制,提供产业专业技术咨询及辅导,协助产业申请自主减量计划,争取适用优惠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