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最新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在各地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推荐、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经审查评价认定了第二批3639个国家森林乡村。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
国家森林乡村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将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以行政村为对象),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