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雷聪明 人愚蠢

(图/摘自美国陆军官网)

美国军售台湾「火山车载布雷系统」,未来国军可借着此款载具「边走边喷」地雷。事实查核中心对此议题澄清谣言,指出美国出售的布雷系统使用的是战防雷,并非《渥太华条约》限制的人员杀伤雷:「战防雷针对目标是坦克,人员踩在战防雷上,会因未达到战车的重量,战防雷不会爆炸。」

人员踩在战防雷不会爆炸,但卡车、农业机具与儿童校车驶过会爆炸。地雷用来炸战车或炸人,不是重点。

《渥太华条约》的确只处理人员杀伤雷,这也是该条约为德不卒之处,2004年2月美国国务院政治军事事务局发布的文件谈美国地雷政策,便说明炸人或炸车不是重点。美国不签署《渥太华条约》,但认知地雷引发的人道争议,问题核心与炸车或炸人无关,美国并表态会针对炸车与炸人地雷提出处置方法。当卖武器给台湾的美国,官方文件都把炸车雷与炸人雷相提并论时,台湾舆论还努力澄清两者差异,好似颇有科学精神、亦有政策文宣意义,但若要说战防雷只炸车所以不杀人,这就没什么现实意义。

美国强调的重点在区分永久性地雷(笨地雷)或自毁性地雷(聪明地雷),这也是当下军售台湾的重点,台湾计划配赋的地雷将是会「过期自行引爆」的聪明地雷。但地雷聪明不代表买的人聪明,台湾舆论没有谈到,美国的政策是不拥有任何雷区,这作法已延续至少20年,目前朝鲜半岛的雷区,美国强调所有权属于南韩而非美国。美方政策清楚表态,不管是哪种地雷,炸人或炸车、聪明或持久、是好是坏,装地雷的国家皆要自己承担。美国现在仍库存3百万炸人地雷,他们是否会将之销毁,拜登政府没有明确承诺。美国卖地雷,买的人自己装,自己负责管理雷区,死的是买地雷国家的人民,美国不愿负责,这是美国当下关于地雷的「人道」政策。

聪明地雷未必聪明,美国国务院文件都只说其技术可靠,但没有公布不良率,此次交易的买家,台湾军方也没公布。一般消费者买3C产品,是否搭载OLED,关键在于不良率,需要细细挑剔;国家可能买到伤及自己士兵与人民的无差别性军火,台湾舆论却不追究不良率。

美国律师罗斯(Kenneth Roth)过去担任「人权观察」执行长30年,该组织被中共指控勾结香港民运,罗斯并列入中共黑名单。「人权观察」2004年在美国行销聪明地雷时便发布专门报告,结论是:「聪明地雷或许比较安全,但不是安全地雷,对平民而言仍然存在无法接受的风险。清除工作,或许是比较不危险,但也如同一般地雷一样耗时且耗费,甚至更加严重。也可说聪明地雷对平民的威胁性更大,因为会更大量地、随意地施用。」

立委游毓兰谈地雷讲到重点,2006年时民进党执政,蔡英文总统当时担任行政院副院长,立法院通过立法委员萧美琴提案的《杀伤性地雷管制条例》,现今民进党政府却要买载具、计划设置地雷,昨是今非;而国防部极力表态今日的地雷非炸人地雷。国防部忘了,《杀伤性地雷管制条例〉规范的究竟是否只限于炸人地雷,其实字意含糊,依照立法时的讨论,《杀伤性地雷管制条例》规范很广,不限于炸人地雷。

根据当年3月21日金门日报记者李增汪的报导,军方原坚持法案名称为《人员杀伤性地雷管制条例》,而立院协商的结果则拿掉「人员」两字,其立法意旨就是要管制所有地雷。地雷政策事关军武,更是民生大事,若民进党想推翻过去自己执政时的政策,应该遵守法治,先修改当年自己力推的法律。(作者为伦敦大学伯贝克法律学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