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父母养不起!逼22岁女儿「当2岁儿妈妈」...法院:不可拒绝

女子苦恼示意图。(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刘亭综合报导

大陆一对低收入夫妻无力照顾2岁的小儿子,因此要求22岁的大女儿来抚养,但却被强力反对,最后一状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大女儿必须抚养弟弟事件引起舆论关注。

综合陆媒报导,一对夫妻在二胎出生几年之后,因为身体经济状况不好,因此想交给22岁的大女儿抚养2岁的弟弟,没想到却被严厉拒绝,双方因此对簿公堂。法院最终判父母胜诉,大女儿必须抚养弟弟。

▲养小孩相当辛苦。(示意图/翻摄自pakutaso)

一名律师表示,根据大陆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名只有2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但许多网友对此判决相当不能接受大骂,「这孩子又不是姐姐生的,关姐姐屁事」、「养不起还生干嘛呀?感情女儿不是亲生的啊」、「父母因为这个告了女儿,就离谱。最后父母还胜诉是最骚的」、「22岁大学毕业吧,自己还是孩子就要养和孩子了」、「二宝无罪,姐姐无罪,父母有罪,就知道生,不知道养,怪不得低保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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