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 房产贵金属交易须申报

中国人民银行1日网站发布《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图为山西银行员清点现钞。(中新社

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1日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而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定义,更扩大至包括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商与房地产仲介,以及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等。

大额现金交易 列入监控

同时,大额现金交易也成为此次重点监控领域,该《意见稿》也提出,任何单位个人为提供商品或服务等目的,不通过金融机构而以现金方式收付,且数目巨大超过规定金额,也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进行报告

人行公告指出,修订《反洗钱法》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只有抓住资金流向才能抓住金融乱象的根本,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回顾稍早大陆的的反洗钱调查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领域,今年政策监管持续升级,4月人行已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适用范围,增加包含网路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

这次更进一步扩大至包含房地产开发商与仲介,据《新京报》引述易居研究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此次政策体现防范金融风险的导向。由于房地产相关企业作为金融机构重要客户,尤其是疫情期间,一些高端专案的认购明显增加,自然需严资金来源,防范洗钱资金进入。

专案认购大增 严审金源

严跃进指出,在大陆房地产交易中对资金管控工作相对较少,尤其房屋更名、代持炒房情况,很容易形成购房资金「洗钱」现象,从房屋交易秩序角度来看,除信贷资金外,后续包含自有资金是否属于「洗钱」性质,也需纳入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