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股》大同出售仁爱芙蓉大楼估进帐72.63亿元 发股利有信心

大同处分芙蓉大楼利益约72.62亿元,除提升大同集团整体营运发展需求,充实公司营运资金,并达节省管理成本之外,也需回补历年将所提列特别盈余公积用以弥补亏损的差额,在回补特别盈余公积之后,剩余金额才是可供分派盈余的基础,但此金额不排除也包括其他用途。

芙蓉大楼将出售予璞永建设、璞慧建设、璞庆开发企业、海悦国际开发、敦富开发建设、鈜富开发、济盟建设、台湾乐菲公司,并已完成签约,交易总金额131.25亿元;处分利益72.62亿元,预计今年下半年度交易完成后认列。

芙蓉大楼位于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三段136号地下2层至地上第6层及第13层至第15层,土地面积2843.08平方公尺(860.0317坪)、建物面积2万1160.30平方公尺(6400.99坪)。该案经第一太平洋戴维斯不动产及中华不动产专业估价,在扣除土地增值税后之正常价格分别为约63.05亿元与约60.53亿元,前述整宗不动产若采都市更新整体开发利用之特定价格估值则分别为新台币约102.62亿元与约93.5亿元。

鉴于历年来已将帐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并认列投资性不动产评价利益及弥补累积亏损,根据大同公司重讯公告可知,本次预计认列之处分利益高达72.6亿元。对于股东最关心的股利,大同公司也强调,由于本次处分利益需于113年下半年度交易完成后才能认列,故实际需回补之特别盈余公积金额及未来可供分派之盈余,现在尚无法确定,但公司强调有信心持续加速朝向对广大股东兑现发放股利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