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杀虫剂引家乐福大火损失4.2亿 恶作剧男被起诉

20岁郭姓男子和黄姓、周姓友人,去年12月3日在家乐福中原店购物时,郭男拿起清洁剂并引燃喷雾,导致中原店大火,让业者损失4.2亿元。(本报资料照片)

20岁郭姓男子和黄姓、周姓友人,去年12月3日在家乐福中原店购物时,郭男拿起清洁剂并引燃喷雾,导致中原店大火,让业者损失4.2亿元。桃园地检署侦结,认为郭男涉犯公共危险罪嫌起诉他,黄男、周男则是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20岁郭姓男子2023年12月3日凌晨3时30分和黄姓、周姓友人走在中原店清洁用品区时,郭男应注意市售杀虫剂含有有机溶剂成分,且该区放置大量杀虫剂商品,如任意在该区使用打火机引燃喷雾的杀虫剂,极易引发火灾并使火势蔓延,并导致建筑物主体结构烧毁的结果。他竟任意拿起货架上的杀虫剂,并拿出打火机点火,自己还被瞬间产生的火光、热气惊吓,未确认杀虫剂喷嘴是否仍有残存余火的情况下,迳自将杀虫剂放回货架,并与黄、周离开该处,继续前往其他区域购物。

但3时57分时,因为杀虫剂火焰未熄灭,导致其他杀虫剂接续起火并爆炸,火势因而迅速延烧,导致中原店物品烧毁、烟熏无法使用外,该店一楼及地下一楼墙壁、天花板均受到严重烟熏而丧失主要效用,并使建物结构损坏,需委由结构技师对该店火灾结构损害修复鉴定,并修复、补强后才能再使用。导致该店资产及商品库存损失约4.2亿元。

员警获报到场,盘查郭男、黄男、周男,郭男坦承是肇事者。检方认为郭男与自首要件相符,请法院审酌是否减轻其刑,至于其他黄男、周男未有危险行为,而过失犯并无共同正犯、教唆犯或帮助犯等,因此2人罪嫌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