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支再松绑 外送开放用电支付款、电支退款方式增加

侯立洋指出,受疫情带动零接触经济需求,电子支付帐户使用者人数逐年增加,因此研议修正法规扩大支付范围,并配套增订相应之安全控管机制及使用者权益保护规范,因此,此次共修正「电子支付机构业务管理规则」13条,新增1条。

重点一是「扩大特约机构范围」,侯立洋指出,在疫情带动零接触经济之新兴商业模式发展下,国人已习惯透过三大平台:包括外送、计程车客运服务平台及停车服务平台等业者,所提供的服务满足生活所需,可以签为「特店」。考量上述三大平台交易型态,符合电子支付帐户之小额支付特性,且为满足国人小额频繁之非接触式支付需求,因此,透过建置相应之风险管控措施予以放宽。

侯立洋指出,与预告期间不同的是,此次也松绑电支帐户与储值卡的款项返还管道。不管是电支帐户、储值卡,都可以有三种管道退款,可退到「本人记名式储值卡、本人电支帐户、本人存款帐户」,但若是想转给小孩或他人都不行。

重点二是委外作业增订云端服务之规定。侯立洋指出,电子支付机构为精准行销及提升服务品质,有使用云端服务以有效运用资料之需。为监理一致性,爰参考「金融机构作业委托他人处理内部作业制度及程序办法」,增订专营电子支付机构委外作业使用云端服务相关规范。

重点三是「放宽不特定金额代理收付实质交易之自动交易扣款类型」。考量目前是采用「正面表列」揭示交易态样方式,无法因应支付市场快速发展趋势,若遇有新型不特定金额自动扣款之交易态样,尚须透过修法或发布解释令等方式开放,除将增加行政作业成本及时效问题外,亦限制电支机构之业务发展弹性。

将改依风险导向为基础之精神,规范电子支付机构应依银行公会所定资讯安全、业务相关自律规范,确认特约机构之交易安全机制及交易争议处理流程后始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