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电子支付发展 代收转付门槛松绑至10亿元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加速电子支付产业发展,代收转付业者纳入金管会监管门槛,由原先一年内帐户日均余额的8亿元,调高至10亿元,并给予业者一年的缓冲期,同时,储值金额回馈率则由原先的60%,调降至50%。

金管会今(11)日由银行局局长詹庭祯亲自主持「电子支付机构条例」授权法规命令草案会议,包含银行公会、央行、永丰银、中信银、无店面公会以及代收转付业者蓝新网家有关业者及政府单位都派代表与会。

会中通过代收转付业者纳入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门槛,由帐户一年内日平均余额的8亿元门槛,调高至10亿元,即业者代收转付日平均余额超过10亿元就必须接受金管会监管,纳入金管会监理后,未来该代收转户业者的客户从事代收转付服务时,不仅必须采实名制且还要受到联征中心的联征,对此,为降低对市场冲击,将给予一年缓冲期。

无店面公会秘书长幼林表示,代收转付一年日平均余额8亿元的门槛对中小型业者来说,已经足够,但对部分大型业者来说,额度可能不够用,若门槛不调高到10亿元,一年后,大型业者旗下的七、八百万客户就会面临身份确认、被联征中心联征的问题

官员表示,代收转付金额容易受到光棍节等特定节日或季节性因素影响,且根据调查,代收转付业者的一年内帐户日平均余额约6、7亿元,部分业者认为额度不够用,可能与沈淀资金周期较长有关,但为降低对市场冲击,门槛由8亿元调高到10亿元,同时,给予业者一年的时间外界宣导

此外,会中也通过电子支付机构可将储值金额投资公债等低风险商品的上限为60%,即电子支付帐户内储价金额有100万时,扣除10%的准备金10万元后,电子支付帐户内投资低风险商品的金额不得超过54万元。至于回馈金比例方面,经过协商后,回馈率由原先的60%调整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