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官买权利车不缴罚单 偷查个资被诉

嘉义县调查站年资30多年的蔡姓调查员涉诈欺、违反个资法,11日遭嘉义地检署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法务部调查局接获检举,指嘉义县调查站蔡姓调查专员买权利车,却避缴交通罚单等费用12万余元,经内部调查后再查获蔡员涉嫌用公务电脑私自查询权利车车主个资,主动移送嘉义地检署侦办,嘉检11日依诈欺、违反《个资法》等罪起诉蔡员。调查局说,因蔡已被起诉,近日将开考绩委员会议处。

起诉指出,资历30多年的蔡员,2011年底向梁姓友人购入1辆权利车,2015年6月至2020年10月间,蔡员驾驶权利车多次违规,积欠交通罚锾9万2600元、国道ETC通行费2万2689元和停车费5790元,因权利车车籍资料仍登记苏姓车主名下,蔡员因此免缴罚锾、通行费和停车费12万多元。

事后蔡员因怀疑所购买权利车来源,分别于2018年1月及3月间使用公务电脑,利用个人专用帐号、密码登入调查局「天网系统」,假藉办案名义,私下查询权利车车号、苏姓车主个人资料检索,借此搜集车籍资料和苏姓车主前科、通缉资料等个资。

检方调查时,蔡员坦承有购入权利车及未缴通行费、罚锾情事,但否认犯罪,辩称贩卖权利车的友人承诺会协助缴交相关费用,且他事后已补缴费用,但检方不采信蔡说法,依诈欺得利、违反个资法起诉蔡员。

对此,调查局表示,蔡员涉及不法案件,是调查局2020年清查相关资料后,主动移交南机站及嘉义地检署侦处,目前蔡员仍具调查官身分,但他遭检察官起诉后,调查局就会召开考绩委员会进行议处,如再发现蔡员有其他违法、违纪情节,会按相关规定处理,另已通报法务部,若蔡员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确定,再依公务人员任用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