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客闯台中港禁区大执法 2个月开罚破240万元
台中港务警察总队自今年8月1日起大执法,迄今查获擅闯管制区垂钓案逾24人,依《商港法》第35条规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台中港务警察总队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港内管制区经常有民众闯入违法垂钓,台中港务警察总队自今年8月1日起大执法,迄今查获擅闯管制区垂钓案逾24人,并陆续裁罚定案,每人依《商港法》第35条规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有钓鱼老手说,有人心存侥幸,闯入禁区钓鱼,但被抓到1次,比酒驾罚还严重、得不偿失。
台中港务警察总队表示,航港局为求严谨,一旦被查获擅闯管制区非法垂钓的民众,依《行政程序法》先通知违者陈述意见,再依规定处以罚锾。发现有人是抱持侥幸的心态、以身触法。受罚的钓客事后纷直呼「心痛」;对于罚锾逾期不缴纳者,则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
有钓鱼老手说,每年中秋节后到11月间,东北季风渐起,有较大型花枝与软丝靠近海岸线,钓客们摩拳擦掌展开垂钓热潮,在台中港附近鱼种相当多,像是马加鱼、白带鱼、花枝等;有人会试手气,还可钓到高价鱼种,就可转卖餐厅发小财,最重要的是休闲钓鱼乐趣,但若误闯禁区钓鱼遭罚会伤荷包。
台中市龙井区龙昌路附近,因邻近台中港码头及堤岸,近年来成为钓客们垂钓的热点之一,去年1名男子因未持有通行证、未受检,擅闯台中港管制区钓鱼,遭交通部航港局开出10万元罚单,男子不服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后败诉。
警方于今年7月中旬,偕同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务中心针对台中港周遭钓具行向游客宣导,违法进入商港管制区垂钓之民众,一律从重、并罚论处,违反《商港法》第35条处10万元以上罚锾,再依违规钓鱼处600元以上罚锾,管制区设置告示牌告知,呼吁民众勿以身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