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铁丝网闯台中港管制区 男子挨罚10万元提告败诉

破坏铁丝网擅闯台中港管制区 ,男子挨罚10万元提告败诉。(中时资料照)

一名蔡姓男子在2023年6月间,于台中市龙井区龙昌路延伸段处,被台中港务警察总队查获破坏铁丝网擅闯台中港管制区,进而遭交通部航港局依违反商港法裁罚10万元。蔡男不服提告,台湾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判他败诉。可上诉。

台中市龙井区龙昌路延伸段处的铁丝网破口是台中港管制区,也是不少钓客长久以来口耳相,可以骑乘机车前往台中港码头邻近堤岸垂钓的通道,台中警方早在多年前钓客往来不绝时,定时前来取缔驱赶,并处600至3000元,或有开单劝导者,钓客间未曾听闻依法重罚,既无重罚,无人视为畏,因此越来越多钓客群聚。2023年6月7日蔡男擅自闯入,已经违反商港法规。

蔡男不满遭罚,提告否认破坏铁丝网,主张是多年来钓客口耳相传骑机车进出、前往台中港码头邻近堤案垂钓的既存道路;况他听说警方会开的罚锾是600元至3000元,前往钓场所经过路线也没有相关警示标语,故不该对他重罚10万元,提告请求撤销。

交通部航港局辩称,有相关职务报告、照片、纪录表等证据,可证明阿土破坏铁丝网被警方查获;再依警员职务报告可知,阿土确实未经申请获核发「台中港管制区通行证」,就进入管制区外围所设置的铁丝网并破洞进入,已违反商港法的规定,被开罚10万元无误。

法院查出,查该管制区周围均设有实体围篱,外围并有设置「商港管制区禁止跨越 擅闯管制区者依商港法第35条规定,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之告示牌,已明确告知民众该处为商港管制区域禁止进入,违者裁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蔡男明知前有隔绝管制区之围篱,却由围篱之破口进入管制区,其违规行为显有故意,判蔡男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