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空难管理疏失!兴航挨罚300万不服 提诉愿败诉

澎湖空难被认定人为疏失,与兴航管理训练因果关系民航局开罚300万元。(图/资料照)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2014年复兴航空澎湖空难造成48人死亡15受伤悲剧,经调查结果判定为班机正副驾驶有严重操作疏失,兴航也因此被依违反「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民用航空法》挨罚300万元罚款,兴航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诉愿,法院判决败诉。

全案争点在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兴航未落实飞航组员资源馆力训练、标准操作程序训练及未善尽安全管理责任,依「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民用航空法》开罚是否合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民航局依据调查与事证判定兴航疏失部分,于法有据。按飞安会调查结果,认为空难主因系正、副驾驶未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操作,加上天候变化。澎湖地检署检察官侦办后,也认为正、副驾驶之过失为肇事原因之一。

另外,飞安会邀请法国航空器失事调查局加拿大运输安全委员会、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ATR飞机公司单位参与调查,综合分析结果发现,就飞航操作、航空公司安全管理与其他方面等皆有疏失,并提出改善建议

而参照飞安会调查报告亦出现「事故飞航组员遵守程序之程度,已低落至不足以确保飞航安全..」,以及「由驾驶舱线上飞行观察及复兴航务人员访谈结果,印证ATR机队对于不遵守程序之操作具有容忍度。换言之,对于常态性之程序违规,已习以为常。..」等内容

▲飞安会调查结果,认为兴航对于飞航组员常态性不遵守作业程序,已习以为常。(图/资料照/记者赖文萱摄)

民航局也在事故发生后进行深度调查,发现兴航确实有安全管理系统、飞航操作品质保证系统驾驶员训练考验标准、驾驶员年度训练与考验、非精确进场程序、组员资源管理及组员疲劳管理等7大项14小项缺失。因此兴航未负飞航安全及飞航作业管制之责任,确实违反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不过兴航主张,飞行本身高度依赖飞航人员的经验临场判断,为飞航人员之独立作为,尤其在紧急状况下更系如此,公司无法干预,不应归咎其责任。但法院认为,航空业者借由程序提供准则,确保飞航组员操作于可预测、一致及安全模式下进行;兴航的疏失部分与驾驶员操作疏失互为因果,兴航主张并不可采。

因此认定兴航并未落实飞航组员着资源管理训练、标准操作程序训练及未善尽安全管理责任,违规情节重大,致罹难者家属痛失至亲伤者治疗复健过程漫长痛苦,亦重创台湾民航安全形象,民航局开罚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