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空难案 澎检提起上诉

检方指出,全案经调查后认为复兴GE222航班机师应负主要过失,但马公基地高勤官荆元武未准予变更跑道使用方向、马公塔台管制席李佳峰未通报跑道视程数值骤降之变化,均与有过失。

上诉书指出,因为失事航机正、副驾驶都已死亡,无法为自己解释辩驳,故法院传讯与失事航机同型的机师徐柏岳乃至为重要,检察官因此声请传讯。

但徐机师因转换机种受训暂时请假未到庭,原审既未改期传唤使有证述机会,也未传唤告诉人使其有到庭陈述意见及说明机会,却就专业争点迳采被告荆元武辩词,对死者及家属很不公平。

检方强调,原审判决有应调查的重要证据而未调查,未传唤告诉人到庭陈述,认定事实违反经验法则,误解专业法规规定,认为一审判决不当,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