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称因疫情未让怀孕员工复职 挨罚32万再遭诉愿驳回

有某国籍航空公司空服员怀孕时涉遭公司强逼签下「因孕留职停薪」申请书,且公司怠于通知其转任地勤人员外,甚至结束留职停薪后欲复职还以疫情为由不开让复职课程,要求继续办理育婴留职停薪,申请复职时还遭公司刁难。(报系资料照)

有某国籍航空公司空服员怀孕时涉遭公司强逼签下「因孕留职停薪」申请书,且公司怠于通知其转任地勤人员外,甚至结束留职停薪后欲复职还以疫情为由不开让复职课程,要求继续办理育婴留职停薪,申请复职时还遭公司刁难,导致无法如期上课、空勤加给减少,申诉后高雄市政府开罚公司32万元,近期再遭行政院诉愿会驳回诉愿。

某空服员因怀孕在2020年原本要依「国籍客舱组员因孕停止空勤任务规定」,申请转任为地勤人员,但却遭通知禁止空勤人员转任地勤人员,要求写下「空勤组员因孕留职停薪申请书」,怀孕生产后欲恢复原职再要求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但再遭刁难,上课遭取消导致薪资短少飞勤加给,高雄市就业歧视评议会认定违反性别平等工作法,因而开罚32万元。

针对航空公司以疫情严竣为由,拒绝空服员转任临时地勤人员申请,要求空服员申请因孕留职停薪,导致未能享有薪资及产假、减班人员所受等薪资等给付,且留职停薪期间,也未给予申诉人任何补偿,行政院诉愿会批评,无非是将疫情所生的不利益全由个人承担,只因空服员怀孕原因导致的差别待遇甚为明显。

行政院诉愿会指出,无法排除是因空服员怀孕因素,航空公司才会要求空服员办理因孕留职停薪及复职后迄且未给付固定飞行加给行为,没有因为怀孕因素而给予差别待遇,驳回航空公司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