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替541名志工打疫苗 挨罚200万!北市好甘心诊所提告败诉

违规替541名志工打疫苗挨罚200万,北市好甘心诊所提告败诉。(中时资料照)

北市好甘心诊所3年前违规替541名不符合疫苗优先接种对象资格的志工施打AZ疫苗,遭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裁罚200万元。好甘心不服提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原处分无误,判好甘心败诉。可上诉。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延烧,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同年2月订定疫苗接种计划,同年5月27日颁布41万剂AZ疫苗配发作业,以第一类至第三类人员为施打对象。不过,经卫福部审认好甘心诊所施打的541人均不符接种政策所订疫苗优先接种对象资格,好甘心诊所有未配合接种政策情事,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因此裁罚200万元。

好甘心不服提告,主张指挥中心的职权仅为统一指挥、督导及协调各级政府机关,益见指挥中心并非传防法的中央主管机关,是指挥中心发布的接种计划及政策,至多仅为滚动式的训示规定,实无权取代中央主管机关卫福部订定预防接种政策。

好甘心认为,案发当时疫情严峻,人人自危,诊所基于医者仁心索取疫苗,无违常情。诊所于2021年6月7日向台北市政府卫生局索取疫苗施打完毕后,始基于前次施打疫苗业务成功之经验,及与卫生局沟通过程,误认自己施打行为合乎规定,进而于同年6月8日续行施打疫苗业务。

且卫生局未多加询问为何可施打人数已显逾一般诊所规模,甚至远远超出诊所与医疗财团法人好心肝基金会、好心肝诊所之总人数,自不能以诊所未正确了解志工定义,迳认其主观上具有故意。

台北市卫生局辩称,诊所所称「志工」并非疫苗优先接种对象,且卫福部、疾管署及指挥中心均为预防接种政策主管机关。诊所取得AZ疫苗,未依卫生局函转疾管署函文附件的接种对象顺序(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而违法为其所称「志工」接种公费疫苗,即应受罚。

法院指出,指挥中心发布的接种计划,属于传染病防治法中的中央主管机关订定的预防接种政策,且好甘心施打的541名人员皆为「诊所志工」,而第一类接种对象仅限于「医院」的「卫生保健志工」,诊所只限2名行政人员能施打,因此好甘心确实已违反规范。

法院表示,卫生保健志工除了需长期固定服务于医疗院所,且必须领有志愿服务记录册、卫生局登记在案,但好甘心始终未提出541人的志工记录册或卫生局登记在案的事证。

法院认为,好甘心诊所对接种政策毫不在意,仍在疫苗匮乏、政府严令接种对象次序的状况下,大量对非优先接种对象施打AZ疫苗,卫生局处分裁罚200万元并无违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