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石枪击案 检证实双方曾驳火

5日深夜,嘉义县东石乡三家村台17线一间土地公庙发生枪击案,监视器拍下开枪打中被害人嫌犯持枪从容离开画面。(警方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5日深夜,嘉义县东石乡三家村台17线一间土地公庙发生枪击案,从事土方掩埋生意的张嘉恩头部中弹,性命垂危,开枪打中被害人的嫌犯张壬榤、侯姓、许姓等人移送嘉义地检署复讯后,检方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检方7日也首度证实,当晚两派人马曾开枪驳火,由于涉案重要关系人侯姓退休刑警尚未到案,案情有待进一步调查厘清。

检警查出,退休侯姓刑警等人与同样经营土方掩埋事业的「包子」张嘉恩,因土方利益与地盘争夺时有口角纠纷,彼此结怨已深,加上案发前张嘉恩持枪登门要胁、呛声,双方相约谈判,却在土地公庙「巧遇」,擦枪走火下,两派人马持枪互射驳火,张嘉恩不慎中弹。

看到张嘉恩爆血、失去意识,双方纷纷驾车逃逸,独留与张嘉恩同车的许姓友人协助报警。警方获报先将人送医急救,并通报嘉义地检署检察官陈睿明组成专案小组,6日声称是他开枪打中被害人的犯嫌张壬榤、侯姓小弟先后投案。

警方也在双方陪同下,分别在云林县麦寮乡某处和东石乡某学校旁空地,各起获改造手枪2把及子弹4颗;其中东石空地的枪支,就是张壬榤等人逃逸途中所丢弃。

据查,许姓友人向警方声称车上只有一把刀,否认他们有开枪;张壬榤一方却说张嘉恩这方先开枪,他们才回击,双方说法兜不拢,加上侯姓退警未到案,警方对3人说法存疑,当时究竟有多少人开枪、开了多少枪?尚无法确认。

6日晚间警方将张壬榤等人依杀人未遂、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罪嫌移送地检署,检方复讯后,以3人所为系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有相当理由认其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情形,向嘉义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