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夫死后藏大秘密 「保单」有猫腻!正宫真的怒了

蔡女在丈夫死后整理遗物,却发现他持续与李女同居到死前。(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北市蔡姓女子与廖男结婚, 婚后育有3名子女,2人共同创立电子公司以及投资公司,不料,2000年时廖男突搬离家自己居住,直到2019年,公司李姓女员工向蔡女哭诉,廖男要求她搬出去,这才知2人同居多年,当时还误以为2人已分手。不料,廖男2021年12月过世后,蔡女整理遗物时,发现廖男死前仍与李女同居,愤而请求李女赔偿200万元。

法院审理,李女向法官表示,我1996进公司工作,并自2001年起与廖男同居到他死亡时为止,双方仅是朋友关系,并非基于男女交往而同居。而且蔡女从一开始就知道并同意我们同居。蔡女与廖男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纵使蔡女得请求损害赔偿,但她请求的金额过高。

法官认,李女坦承1996年间已知悉廖男为有配偶之人,并且从2001年间起,与廖男同居到他死亡时止,且廖男的保单记载,「被保险人(廖男)与友李XX共同居住生活,感情良好,相互扶持照顾」可为证明,堪认李女侵害蔡女之配偶法益情节重大。

法官检视2人在沙发、餐厅的合照,李女与廖男脸贴脸,甚或是李女用脸颊贴着廖男胸膛,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举止,而且李女还供出,廖男将母亲的后事交给她操办,寄给部分亲友的讣闻上,还将李女列为「孝媳」。

法官认,李女辩称与廖男无男女交往之情,已属无稽之谈。法官审酌双方身分、地位、经济状况等,认蔡女得请求之精神慰抚金,以10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