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2名被害人二度再议成功!NONO涉性侵不起诉发回士检续查

NONO(本报资料照片)

艺人NONO(陈宣裕)在去年「#MeToo」事件中,遭多名女子控诉性侵害,士林地检署认定NONO涉犯5案,6女受害,今年5月依强制性交罪、强制性交未遂7罪起诉NONO,建请法院加重其刑,另台北地检署移转士检侦办的2案,士检日前不起诉NONO,被害人声请再议,台湾高检署认为士检侦查不完备,25日二度将案件发回士检,命令续行侦查。士检近日将再分案查明。

本案源于去年6月间,1名女模上网爆料曾遭NONO在车上强吻,NONO回应「没有印象」后,小红老师不满NONO不承认、不道歉,代表被害人赴北检提告。检警去年8月兵分3路搜索传唤NONO,查扣手机及笔电,北检讯后谕知NONO交保50万元,并核发犯罪被害人保护命令,禁止NONO骚扰、接触被害人。事后有10人提告,北检曾2度讯问NONO,甚至勘验其下体特征。

去年12月,北检侦结本案,认为有3名被害人指控罪证不足,不起诉NONO,另7女提告部分因无管辖权,均移转士检侦办。士检5月17日侦结起诉NONO,认定NONO涉嫌于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以介绍工作或节目录影后吃宵夜名义,邀约被害人至其住处、饭店或车上性侵害。

士检认为,7名被害人中有6人受害,NONO共涉犯3次强制性交罪、2次强制性交未遂罪、2次强制猥亵罪,建请法院加重其刑。案件刻由士林地院审理中。至于士检不起诉的2件强制猥亵案,因2名被害人未声请再议,NONO获不起诉确定。

另北检不起诉的3案,有2名被害人声请再议,高检署发回续查,北检依据2名被害人要求,均将案件移转士检侦办,士检认为NONO罪嫌不足,本月5日不起诉NONO,2名被害人不服,再向高检署声请再议。高检署审查后认为,2名被害人声请再议有理由,士检侦查尚欠完备,将案件二度发回士检,命令续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