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涉性侵處分不起訴 高檢署發回2案續查

艺人NONO(陈宣裕)。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艺人NONO(陈宣裕)去年6月遭网红小红老师指控,侵犯包括她在内多名女子,涉嫌性侵、性骚、性侵未遂、强制猥亵及性侵未成年少女等5罪,共10名被害人出面提告。去年12月,台北地检署侦结具管辖权的3案,因罪证不足,处分不起诉。原告芳疗师及网友等2人不服处分结果,日前向台湾高等检察署提起再议,高检署将两案发回北检续查。

小红老师指控,20年来NONO不断找上各种职业、年纪女性下手,利用脸书、微信、IG媒介或电视台工作之便,性侵或强制猥亵包括芳疗师、八大工作者等人,人数逾20人。

事后有10名被害人提告,北检去年12月19日侦结,考量3名被害人仅女方单一指述,缺乏其余佐证,针对其中3件做不起诉处分,包括:北市中山区某会馆工作女子指控,2011至2013年间,曾在包厢内提供NONO油压按摩服务时遭性侵。

第二个被害人称2011年12月间,在北市延吉街搭NONO驾驶白色宾士休旅车,在车上遭强吻及揉搓胸部;第三个被害人也是中山区某时尚会馆工作女子,她指控2010年在会馆替NONO按摩服务时遭压制、强吻并揉搓胸部。

检方侦查时,NONO否认3人指控,称对事发经过没印象,且第一位被害人供词与前同事、主管证词有出入,女方自称事后求助精神科,检方也查无相关病历。因3案都仅女方单一指述,NONO扣案手机中也无与3女联系相关资料,事证不足不起诉。

日前,身为原告芳疗师及网友等2人不服处分结果,日前已向高检署提起再议。高检署认为,提起再议,将两案发回北检续查。另小红老师等7名被害人,北检以住居所在地为由,去年底已移转士检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