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掉漆!违法驱逐西班牙10亿诈欺犯出国 移民署官员将遭法办
西班牙10亿诈欺犯奥纳德遭驱离出境,过程中移民署人员遭法官认定违法,将交检察官侦办。(中时资料库)
西班牙籍国际通缉犯奥纳德,涉及在义大利涉嫌诈骗10亿元案离境躲台5年。日前遭移民署决议驱逐出境,但出境过程一波三折,先是遭到新加坡拒绝入境后遣返,随后又飞往德国交由国际刑警组织带走。但过程中法官认为,移民署人员在第一次将他送往新加坡过程中违法,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将交由检察官侦办。
根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法官查出,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于113年10月18日20时40分将奥纳德带离饭店后,就往桃园机场前进,到了桃园机场后,曾借用机场国境大队的办公室持续跟奥纳德沟通,过程中虽然有请通译跟声请人解释文书的内容,但奥纳德一直表示不了解,不愿意配合。
法官认为,奥纳德已向移民署人员表示不愿配合,但移民署人员仍持续将奥纳德带离所在地,并前往机场,且于机场时仍于机场办公室中利用持续与他沟通方式,使他无从自由活动,并于他搭机出境时,还派2名人员陪同搭机,足以认定执行方式已使奥纳德之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构成拘禁之事实,且他于搭机后,其人身自由也尚未能完全解除受限制之疑虑。
法官表示,移民署人员于113年10月20日,以告知书告知移民署禁止奥纳德入国,并于待遣送出国期间指定照护处所照护,奥纳德除保护室外,只能在机场管制区内活动;同日晚间被强制遣送出国,遭移民署辖下两名人员以强制力带上飞机、紧挨着陪同奥纳德,并在飞机上陪同至目的地,有受实力支配状态。
法官因此认为,移民署之前已违反《移民法第36条第4项》应给予声请人陈述意见机会,及《外国人强制驱逐出国处理办法第8条第1项》,应以声请人理解之语言制作之方式,移民署违法作成处分,又强迫让奥纳德搭机出境,利用此造成出国之既成事实,以方便再作成告知书,规避上述规定,因此可认移民署禁止奥纳德入国并遣返的处分属脱法行为。上开瑕疵仍延续至奥纳德遭西加坡拒绝入境后遣返回国时,限制人身自由之行为。
另外针对移民署人员涉及职权违法,法官认为,本件提审票于113年10月20日晚间8时29分送达移民署,但奥纳德却于同日晚间10时20分许经安排搭机至他国,就移民署人员违反规定部分,应交由检察官另行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