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狼师 桃园补习班教师揭真名

教育局目前行文宣导各补习班,于广告招牌及招生文宣等处,应揭露真实姓名,若有别名,可在旁边加注。

教育局声明全文:

1、 目前补习班申请立案文件及办理变更等程序,需检附相关人员之3个月内警察刑事纪录证明(即良民证),同时将申请之相关人员资料至全国不适任教育人员系统查询,并会办本府社会局查询是否有涉及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各款规定之情形。

2、 已发函请各补习班于两周内回传教职员名册并同时登录教育部建置之「直辖市及各县市短期补习班资讯管理系统」,并全面清查是否有不适任教师转任补习班教职员。

3、 桃教育局目前行文宣导各补习班于广告招牌及招生文宣等处,应揭露真实姓名,可在旁边加注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