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狼师减少了吗?

(图/shutterstock)

7年前,一件令人哀伤无比的林奕含事件,让我们看见在补习班的不堪生态。悲痛血泪事件促成了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的修法,7年修法过去了,看到基隆市中正区一家私立文理短期补习班的狼师事件,不禁令人担心类此事件究竟还有多少黑数?

补习班作为提供服务之场所主人,依性骚扰防治法规定,有防治性骚扰之义务,应订定并公开揭示性骚扰防治措施,设立专责申诉管道,并应于知悉有性侵害、性骚扰时采取有效纠正及补救措施,包括协助被害人申诉、保全相关证据、协助通知警察机关到场处理,并检讨所属场所安全,且应确实维护当事人之隐私。但实务上常见补习班以营业为目的,纵或学生反应有性骚扰事件亦常常视而不见任令事态扩大。

我们要问,补习班已确实依法执行了吗?主管机关有确实稽查吗?纵然稽查到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规定,依现行法令而言,亦只能由主管机关裁处区区新台币二万元,然后出事的补习班继续开门招收。

民间倡议能以补习班同样是受教环境,维护受教学生人身安全的思维,强化补习班机构的责任,尤其是以未成年为招生对象者,应将其纳入性别平等教育法,以完整建构友善安全的教育环境,包括中央主管机关应对补习班订定性别事件之防治准则;其内容应包括场所安全规划、教学与活动及人际互动注意事项、教职员工生间与性或性别有关专业伦理事项、性平事件之标准处理机制、通报、程序、救济方法。

另应规范补习班在知悉性骚扰事件时即应采取必要之处置,并应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实际照顾者其得主张之权益及各种救济途径,或转介至相关机构处理,且依其需求,提供心理咨商与辅导等各类专业服务,以保障未成年人之人身安全。又主管机关于补习班处理性平事件时应提供咨询服务、辅导协助、适法监督或予以纠正。

可惜的是最后修法时仍仅将补习班性骚扰事件划入性骚扰防治法范畴。在今年38性平三法修正施行后,除了行为人有所属军公教单位,军公教雇主对其员工性骚扰仍有处理义务外,仅剩下场所主人责任之规范。换言之,性骚扰防治法主要目的是对行为人处罚,独漏补习班自身应担负的机构责任。

另外的修法途径,则是再次启动「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的修法,重新检视补习班责任不足之处予以重新建构,尤其是加强补习班对其工作人员及场所之责任,于知悉其补习班内发生性骚扰事件时即应比照学校性平事件规格采取有效纠正补救措施,如有违反并应比照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规定,当补习班之负责人或其他服务人员对未成年人有性骚扰行为时,除处行为人罚锾外,并应公布行为人之姓名及机构名称,并得依情节轻重令补习班停止招生或废止立案。

补习班狼师无所不在,面对问题提出修法,保护在任何学习环境的所有人政府责无旁贷。盼能放下口号治国,正视每个人最基本的人身安全,永远是施政应该最优先照顾的事。(作者为雍展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