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枭御用律师」多次泄密制毒集团 桃检起诉求处重刑
刘姓律师涉嫌2021年8月间受委托处理桃园市大园制毒工厂陈姓成员案件时,替双方传话,还把秘密泄漏给未到案的张姓主嫌。且刘男因他案经律师惩戒委员会决议停止执行律师职务,却仍接案。桃园地检署侦结依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等罪起诉,建请法院从重量刑。(赖佑维摄)
刘姓律师涉嫌2021年8月间受委托处理桃园市大园制毒工厂陈姓成员案件时,替双方传话,还把秘密泄漏给未到案的张姓主嫌。且刘男因他案经律师惩戒委员会决议停止执行律师职务,却仍接案。桃园地检署侦结依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等罪起诉,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高玉奇指挥桃园市调查处侦办,刘男身为执业律师,明知应依法执行职务,并应符合律师伦理规范,对于委任人、法院、检察机关等不得有蒙蔽或欺诱之行为,竟于2021年8月间,利用担任制毒集团陈姓被告的辩护人身分,得以知悉侦查内容的机会,传递侦查秘密予张姓共犯,借以隐蔽张男为制毒集团成员身分,免遭检调查缉。
且刘男已因泄密等罪,经法院判刑确定,并经律师惩戒委员会决议自2022年7月19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止停止执行律师职务,竟蔑视该决议,隐匿其遭停职及停职期间不得提供法律意见、代为法律行为、担任法律顾问、代撰诉讼书状、接受委任等重大事项。刘还让杨姓民众等9人委任已遭停职的他处理诉讼案件及撰状等事宜,并给付酬金共41万5000元。
检方痛批,刘男身为执业律师,不思遵守律师职业伦理,不得以积极作为妨害司法发现真实之目的,亦应保守侦查中不得公开之秘密,却将侦查中秘密转告他人,使犯人隐避,严重侵害司法之公正性,且明知其于停职期间,不得执行律师职务,却视律师惩戒委员会之停职决议为无物,蓄意隐瞒及诈欺委任人,知法犯法,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