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警开枪遭无保饬回 检二度传唤裁定2万交保 女友母子连夜安置他处

对警开枪的陈嫌(红衣者)26日被解送地检署后,竟遭裁定无保饬回,黄女一家连夜安置他处。(翻摄照片/台南传真)

台南市安南区26日发生的对警枪击案,陈嫌持枪原想与黄姓前女友同归于尽,被警制伏后,送往台南地检署,深夜竟被台南地检署检察官裁定无保饬回,警方紧急找社工连夜将黄姓母子安置他处。南检27日晚间再传唤陈嫌到庭,谕知2万元交保,要求陈嫌不得对被害人与家属在有非法行为。

53岁陈嫌1年多前在欢场认识40岁的黄姓女子,两人随即交往,陈嫌在女友身上花了不少钱,黄女终于脱离灯红酒绿的苦海,转型担任美容师,没想到最近却与陈嫌闹分手,两人25日耶诞夜谈判后闹翻。

陈嫌气得将自己的手机摔坏,26日上午持枪钱往黄家,准备枪杀黄女后再自尽。

陈嫌狂撞黄女家门,黄女正好外出,15岁儿子在家不敢开门,躲到4楼打电话报警,警员许文和率先赶到时,陈嫌已进入黄家3楼,并向房门开1枪解锁,见到警员立刻再朝警开1枪,被许员侧身闪过,飞扑压制,随后请黄家人协助报警支援。

被制伏的陈嫌被依照杀人未遂、枪砲、妨害公务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并建请羁押,承办检察官26日深夜竟以「无法证明被告确有朝警方开枪,枪枝杀伤力尚未鉴定」等理由,裁定无保饬回。

警方错愕之余,担心被放出的陈嫌再回头找黄女出气,紧急连夜通知社工到黄家,了解黄女内心相当害怕,即将黄女与儿子紧急安置他处。

台南地检署27日晚间紧急分案,指派检察官黄铭莹重新检视卷证侦办,再传唤被告到庭,讯问后仍认被告无声请羁押必要,谕知交保2万元,并要求被告不得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再有非法行为,亦请辖区员警加强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