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警戒 马管处防疫措施滚动检讨

马管处依据交通部观光局「国家风景区防疫管理措施」订定必要之防护措施,并配合连江县政府防疫需要因地制宜滚动检讨调整管制措施。(马管处提供)

因应新冠肺炎全国第二级防疫警戒,为确保相关场域值勤人员与游客自身之健康,避免群聚感染、致疫情扩大,马管处依据交通部观光局「国家风景区防疫管理措施」订定必要之防护措施,并配合连江县政府防疫需要因地制宜滚动检讨调整管制措施。

(一)封闭型景点(马管处辖管之坑道、北竿战和馆及辖内四处游客中心):

1.全面恢复开放(入园时间放宽至公告正常营业时间),惟实施人流分时分流管制,室内容留量承载人数50%;

2.维持1.5公尺(或2.25平方公尺)社交安全距离,全程配戴口罩;

3.禁止边走边吃或抽烟;室内餐饮必须维持梅花座。

4.各游客中心视听室仍暂时关闭;

5.北竿战和馆及辖内各游客中心均采行单一出入口、实联制及量测体温等防疫规定。

(二)非封闭式景点:

1.维持至少1.5公尺社交安全距离并全程配戴口罩。

2.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最新防疫指引,在户外通风处、开放空间、保持社交距离下可规划开放户外用餐。

3.加强监测人流聚集状况,适时分流、管制或封闭。

4.如连江县政府另有管制措施,依其规定办理。

(三)国家风景区水域游憩活动:

1.可全程配戴口罩情况开放据点内海边、沙滩,及操作骑乘器具之水域游憩活动。

2.在非群聚情形、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单人活动及活动前后配戴口罩前提下,得从事游泳及冲浪。

3.得从事带客潜水活动(包含水肺潜水、自由潜水及浮潜),惟须落实以下防疫措施:

(1)业者须落实量体温、实联制、自主健康声明、每周自主筛检及纪录、工作人员名单造册、器材清消等防疫规范。

(2)活动时应维持1.5公尺以上社交安全距离、避免群聚;活动前后应配戴口罩。

(3)业者应提供个人夹链袋,供人员下水前将口罩装好,并提供个人临时置物柜或置物篮放置夹链袋,上岸即可换上口罩,尽可能减少未戴口罩时间。

(4)教练于教学或训练时,应配戴防水口罩或面罩。带客浮潜每人每次指导人数降为5人(降载50%);水肺潜水或自由潜水每人每次指导人数降为4人(降载50%)。

4.沐浴间(或沐浴设备)、更衣室管理:

(1)室内淋浴间、更衣室:采单一出入口,容留量为承载人数50%,出入口量测体温、落实实联制、保持1.5公尺以上社交安全距离、除沐浴当下皆须全程配戴口罩,使用后加强清洁消毒工作。

(2)室外淋浴设备:采实联制、保持1.5公尺以上社交安全距离、除沐浴当下皆须全程配戴口罩,使用后加强清洁消毒工作。

(四)辖管各游客中心停车场停车数采总量管制,仅开放50%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