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婚后…媳妇卖房!婆婆出50万讨500万 律师不忍说话了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经常发生争议。(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近日一位婆婆透露,媳妇今年跟儿子离婚,而房产登记在媳妇名下,但当初买房时,他们婆家曾出资50万,现在房子市值较购屋时增值1000万,媳妇卖房不愿意分儿子钱,婆婆表示,她要讨增值1000万中的500万。对此,律师表示,儿子可向其前妻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即夫妻婚后财产的「差额」,财产较多的人要给少的人「一半」金额。儿子可向媳妇请求一定金额,但媳妇是否出售房产则属其个人权利。
一位婆婆在脸书社团《毒姑九贱婆媳讨论区》发文指出,媳妇今年跟儿子离婚,财产都是登记在媳妇名下,包括车子和房子。尽管媳妇家人支付房贷跟小孩的教育费,但当初买房时,婆家也出资50万,儿子也帮忙分摊车贷。
婆婆补充,房子是婚后贷款买的,因为儿子没有劳保与薪转证明,没办法办理贷款,最后才以媳妇的名义买房。然而,媳妇卖房也不愿意分儿子钱,过去这几年房价飙涨,现在房子市值较购屋时增值1000万,她要讨增值1000万中的500万,并非贪图全部,只希望拿回属于儿子的部分。
针对此案例,恩典法律事务所创办人苏家宏透过脸书发文,对于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儿子可依法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也就是于离婚当日,夫妻婚后财产之差额,由财产多的人给财产少的人「一半」金额,儿子应向媳妇提出请求,至于媳妇是否卖房,则由其自行决定。
苏家宏指出,媳妇名下的房贷多由媳妇及娘家人负担,婚后剩余财产增加,媳妇的贡献似乎并不逊于儿子,而之后这些财产又须与儿子平分。尽管房产或车子登记在媳妇名下,但儿子并没有因此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