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媳妇「卖台北娘家房」 桃园买新房夫妻共有 律师曝解法
近日有位女网友表示,自己住在台北蛋黄区娘家房子里,婆婆竟然要求她说服娘家卖掉这间房,并在桃园买新房子,且新房最好是夫妻共有。(示意图/AI生成)
近日有位女网友表示,她住在台北蛋黄区娘家房子里,未来可能从父母那边继承,但婆婆竟然要求她说服娘家卖掉这间房,并且在桃园买新房子,最好还是夫妻共有。让名女网友尤为不满的是,丈夫还赞同婆婆的想法,让她气炸之下提出离婚。对此,恩典法律事务所创办人苏家宏给出建议,希望能帮助到这名网友。
苏家宏在脸书以「不必为了男生的无脑而生气,要为无法控制全局而担心」为题,发文称有位媳妇网友住在台北蛋黄区娘家房子里,她未来也会继承这栋房子,不过婆婆竟然要她说服自己的父母卖了这间房,再到中坜买新房,这样才能离婆家近些,还会有多的钱可以做生活基金,同时最好跟先生共同持有新房子以表夫妻同心,让她难以理解的是,先生竟然还同意婆婆的想法,「但媳妇觉得离婚是最好的选择,是这样吗?」
苏家宏认为,这位媳妇向她的丈夫提出离婚,相信一定是很气她的丈夫,完全没有站在太太的立场想,觉得丈夫很自私,觉得受到欺负,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就提出离婚。首先丈夫如果同意离婚,那么就「好走,不送」;如果丈夫不同意离婚,有表达自己失言,或是道歉的话。千万别真正离婚,因为提出离婚的诉求已经达到,让丈夫清醒一点的效果了。
苏家宏指出,这起事件的问题出在婆婆的建议,希望儿子与媳妇搬到婆婆家旁边,还要媳妇卖房子配合,这种单方面的思维已经不被接受了,媳妇其实不需要太难过,因为目前决定权力在她自己手上,丈夫与婆婆只有建议权。法律是站在媳妇这边的,只要不答应,没人可以强迫她做不愿意的事情。
苏家宏还认为,丈夫未来应该要做「法治教育」,让其知道夫妻各自的财产各自所有,个人管理个人财产,夫妻不是共同财产制。并且未来少说无脑的话。不过苏也提醒,如果丈夫其他的行为与态度都不错,只是这次「失言」,给个机会来将功折罪,或可让未来的婚姻生活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