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難忍…婆婆逼賣「北市娘家」換夫妻共有新房 律師:離婚未必是正解

一位媳妇遭婆婆要求卖娘家房产,再将资金拿去买新房,并登记夫妻共同持有。情境示意图,与新闻当事者无关。图/Ingimage

婆媳纠纷一直是许多家庭的难题,若是丈夫未站在两方立场思考,便可能酿成婚姻危机。苏家宏律师近日分享一则案例,一位媳妇住在台北娘家,婆婆却要求她卖房,再把资金拿去桃园买新房,并将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持有。令媳妇最无法接受的是,丈夫听完也同意婆婆的想法,让她烦恼「离婚」是否是最好的选择?

苏嘉宏律师于FB粉专分享一则新闻案例,一名媳妇住在位于台北蛋黄区的娘家,该房产未来也由她继承。然而,婆婆却要求她说服父母卖房,再到桃园中坜买新房,如此不仅能离婆家更近,还有多余的钱可作为生活基金,更表示房产最好与丈夫登记共同持有,以表现夫妻同心。

而令该媳妇最难以理解的是,丈夫听完也同意婆婆的建议,让她不禁思考,是否该与对方离婚才是最佳解?

对此,苏嘉宏律师分析,这位媳妇之所以向丈夫提出离婚,相信一定是很气对方,完全没有站在她的立场想,觉得受到欺负、丈夫很自私,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就提出离婚了。若是丈夫同意离婚,那么就「好走,不送」;若是丈夫不同意,并且有表达自己失言或道歉的话,千万别真正离婚,因为这已达到让丈夫清醒一点的效果了。

苏嘉宏律师指出,此事问题出在婆婆的建议,假如婆婆希望夫妻2人搬到婆家附近,为何要媳妇卖房配合?这种单方面的思维已经不被接受了。另外,丈夫未经过「审慎评估」就听从自己母亲的要求向妻子开口,确实在「求生意志」方面有所不足。

苏嘉宏律师也安慰这名媳妇无须难过,因为目前决定权仍在自己手上,丈夫与婆婆只有建议权,「法律是站在太太这边的,只要你不答应,没人可以强迫你做你不愿意的事情」。他表示,清楚丈夫的想法后,未来要加强其「法治教育」,让他了解夫妻各自的财产各自所有,个人管理个人财产,夫妻非共同财产制。

最后,苏嘉宏律师建议,如果该名丈夫其他行为与态度都不错,只是这次「失言」,可以给他个机会来将功折罪,让未来的婚姻生活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