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称鸡排妹是前科犯挨告 陈沂罪嫌不足获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本报资料照)

网红陈沂与「鸡排妹」郑采匀起争执,郑女因泄漏陈沂手机遭判刑定谳。之后,陈沂今年3月间在脸书上发表6个贴文,提及「鸡排妹」是「前科犯」等挨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罪嫌不足,今(23)日给予陈沂不起诉处分。

「鸡排妹」郑采匀与陈沂开直播,双方起争执,过程中「鸡排妹」泄漏陈沂手机号前4码,之后又在脸书以「色号」技术性泄陈沂手机号后6码,陈沂不满提告,「鸡排妹」最终被依违反《个资法》判处3个月,得易科罚金定谳。

之后,陈沂在今年3月22日中午12点许,发文提及「恭喜鸡排妹郑采匀公布陈沂电话,侵害个资三审定谳。以后看到鸡排妹郑采匀,请记得叫她一声『前科犯』。...嗨,前科太太,妳今天过得好吗?」当日下午6点5分许,发文提及「...以后提到鸡排妹,请打大家记得在前面加个『前科犯』或是『更生人』唷~...」

今年3月22日下午11点14分许,发文「...欢庆鸡排妹郑采匀正式成为前科犯,想要来个直播感谢祭呢!要看喊要」3月23日下午1点许,发文「恭喜鸡排妹郑采匀前科确定,普天同庆(撒花)以后每年3月22日,就订为鸡排前科日吧!」

3月23日下午2点37分许,发文「...鸡排妹郑采匀的小孩很可怜,一出生就注定是前科犯的小孩了...」3月23日下午6点23分许,发文「欢庆鸡排妹郑采匀前科确定V三斤老师将进行疯狂直播感谢祭!!!...」

事后,「鸡排妹」不满提告违反个资法。检方指出,个人资料保护法所称「犯罪前科」的个人资料,应是公务机关保存的犯罪前科,不包括依公开审理程序或起诉书、判决公告等合法程序已揭露的资料。有关郑女的原名、艺名及侵害陈沂个人资料的贴文,这些资料应属公众周知且经合法公开的事项,非属个人资料保护法所保护的范畴,难认陈沂有何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的犯行。

检方表示,任何人均可经由网际网路,透过司法院判决主文公告查询系统查得,足认「鸡排妹」遭最高法院判决有罪确定的资料,于今年3月21日下午2点58分许,经最高法院宣示判决后,应属个资法第6条第1项第3款之「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资料」,难认陈沂有何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的犯行。

况且,陈沂本为该诉讼当事人之一造,就其所提告的事实经法院认定一事公开表述,尚难认主观上是为自己的不法利益或侵害郑采匀的利益,不符合个资法第41条的构成要件,因此给予不起诉处分。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