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定3家律师事务所担任ST天邦预重整管理人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据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天邦”)公告,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向ST天邦送达《通知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ST天邦预重整管理人。

2024年8月9日,ST天邦收到宁波中院《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6个月。

编辑 郭铁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