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律师事务所证物扣押部分违宪 司法院通过修法草案
司法院外观(中时资料照片)
理律律师事务所13年前遭检方因侦办一起违反证券交易法案件搜索扣押相关证物提释宪,去年宪法法庭判决《刑事诉讼法》部分违宪,司法院院会27日也通过修法草案,明定律师或辩护人因执行业务,与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秘密沟通之纪录,或因此所生之文件资料(如文书、电磁纪录等),不得为作为证据而扣押。
新增刑事诉讼法第134条之1,也规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出于自愿性同意、可为该律师或辩护人犯罪之证据、有事证足认该律师或辩护人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等情形,不在此限,以兼顾上述权利及避免危害犯罪追诉之重大公益。
另,司法院院会也通过「行政法院组织法」修正案,增订、修正相关条文及员额基准表,期使法官助理进用管道多元化,保有适当运用弹性,进而减轻法官工作负担。另为增强行政法院审理效能及保障纳税者权利,以建构更具专业及符合国际趋势之税务行政诉讼制度,乃配合税务行政事件审理法草案,增设税务审查官相关规定。修正草案将尽速函送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