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今年初启动仲裁法全面修订,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9月9日,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3)》,介绍一年来人民法院发挥司法支持和监督仲裁职能作用,规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会上,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6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共办理仲裁案件60.7万件,同比增长27.8%,标的总额11602亿元,同比增长17.66%,涉外案件3100余件,同比增长8.28%,涉外标的额1700亿元,同比增长42.29%。案件范围涵盖经济贸易、工程建设、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房地产交易、互联网经济等诸多领域。

在该领域,杨向斌表示,司法部主要部署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计划。司法部今年初启动仲裁法全面修订,牵头并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组建工作专班,聚焦重点问题深入调研论证,两次大范围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以及部分仲裁机构、企业、专家学者意见,形成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目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扎实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司法部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东和海南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任务要求,成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建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按照中央对各试点地区的发展定位,积极推进试点地区仲裁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建设,建立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发展新格局。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仲裁机构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工作机制,设立商事调解中心等专门机构,建立调解员名册,制定调解规则。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9.4万件,占总结案数的36.5%,同比增长16.67%。指导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对接,仲裁机构和各级法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制度和仲裁机构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驻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保全、裁决执行等方面的工作。

此外,在开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深化仲裁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同样成效显著。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北京报道

编辑潘莉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