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说明大陆现在重视安全高于发展?陆国安部驳斥
《反间谍法》说明大陆现在重视安全高于重视发展?陆国安部驳斥。(澎湃新闻)
大陆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7日发布《反间谍法》「破坏营商环境」的四大谬误(下篇),针对「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势力煽风点火、污蔑中方泛化国家安全」所指:《反间谍法》扩大执法许可权,在大陆外企和人员被「搜集数据」「任意羁押」的安全风险上升;与《反间谍法》「泛化国家安全」,说明中国现在「重视安全高于重视发展」等两大「谬误」,逐一驳斥。
大陆国安部称,继昨天公布外界指《反间谍法》恶化营商环境,对外企在中投资造成寒蝉效应;与 《反间谍法》将商业数据视为「国家秘密」,正常获取商业资讯的行为可能被当作「间谍活动」等前两大谬误外,再公布后两大谬误:
谬误之三:《反间谍法》扩大执法许可权,在陆外企和人员被「搜集数据」「任意羁押」的安全风险上升。
事实真相:大陆《反间谍法》对执法活动作出全流程严格限定,国家安全机关坚持依法办案,充分保障包括外企在内的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
《反间谍法》对反间谍工作的各项权力、各个环节均作出严格限定。开展调查前,根据执法权的性质和种类,明确规定不同权力的前提条件、不同层级的行使主体,严格事前监管。开展调查时,对采取各项执法措施提出明确程序要求。调查完毕后,对于需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要求执法部门履行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加拿大媒体近期披露,此前坚称遭受「任意拘押」,涉嫌在中国从事间谍活动的迈克尔公开指控康明凯是加拿大间谍,承认在陆期间曾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事实不容抵赖,真相大白天下。《反间谍法》施行以来,国家安全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没有发生任何所谓「任意拘押」事件。
再者,大陆《反间谍法》对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取数据的前提、程序、范围作出严格规范。《反间谍法》在2021年《数据安全法》授权基础上,对依法调取数据作出进一步细化,要求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一是限于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二是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三是不得超出反间谍工作所需的范围和限度。相比于中国坚持尊重他国数字主权、反对非法采集他国数据资讯的鲜明态度,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故意违反中国法律,在大陆境内大肆搜集和传输关系大陆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数据。近期,国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发现处置分布在大陆20多个省分的数百个非法涉外气象探测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依法维护数据安全。
《反间谍法》充分保障公民组织合法权益。对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等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覆议、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进行检举或控告。今年4月,国家安全部主动向全社会开通「100091-091分箱」举报信箱和「400-040-5198」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间谍法》施行5个月来,国家安全机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没有发生一起因违规执法引起的行政覆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谬误之四:《反间谍法》「泛化国家安全」,说明中国现在「重视安全高于重视发展」。
事实真相:发展和安全从来不是「单选题」,各国都有对国家安全的合理关切。中国始终审慎界定「国家安全」,坚决反对将其政治化、武器化。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国家安全都至关重要。中国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同时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实现更高品质、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这次修订《反间谍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原则直接写入了有关条文,在整部法律中得到充分体现。通过清晰划定安全的底线、红线,确保精准「反间谍」、更好「促发展」,营造既开放又安全、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一些国家以「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为幌子,以「小院高墙」「去风险」为借口,将「国家安全」政治化、武器化,肆意打压中国的正常经贸活动和发展权利。据统计,美国至今已对1500多个中国实体和个人滥施制裁,严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严重影响中国企业生存发展。就在今年8月,美国又出台《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投资行政令》,强化对华半导体、微电子、量子电脑和人工智慧等领域投资审查,连美国半导体协会都公开声称美国政府滥施单方限制、破坏半导体生态系统,认为这些行为最终损害的是美国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