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控女记者!丁允恭发文「讨公道」喊冤:受害程度超过10倍

丁允恭委托妻子今(18日)到北院递状,控他遭性骚扰程度是女记者10倍。(本报资料照片)

前总统府发言人丁允恭担任高雄市新闻局长时,与女记者在办公室发生3次性行为,又在脸书公开与她的合照,惩戒法院将他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上诉后,目前第二审审理中;丁18日上午委由蒋姓妻子大动作到台北地院前举行记者会,表示要对该名女记者提出民事求偿诉讼。事后丁也在脸书上PO文表示「性骚扰范围不该无限上纲,自己受害程度超过女记者10倍。」

丁允恭发文喊冤,他才是受害者,遭性骚扰程度是女记者10倍。(丁允恭脸书)

丁允恭于个人脸书发文,他委托妻子到台北地院递状,主要是针对2020年时,女记者于周刊张贴他的隐私照,提起性骚扰告诉,求偿一块钱。这也是在监委纪惠容追杀之下,他不得不采取的动作。

他指出,之所以提告性骚扰,是完全依照监委纪惠容向惩戒法院上诉他的标准:他在脸书上张贴与女记者衣着整齐在公共场合所拍的合照,被纪惠容认定为性骚扰;而女记者在周刊上所登出他裸体、熟睡照等,未经同意所拍摄的照片。若按照纪大监委的标准,那对他便是十倍的性骚扰。

他说,他提告,除了讨个公道以外,也是希望借着司法,厘清性骚扰的范围;如果告诉成立,那也突显了我是受害者的事实;而如果法院认为女记者行为不构成性骚扰,那同样的纪惠容对我的指控也是错误的。性骚扰的范围不该无限上纲,就只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