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风险 陆银保监会发《通知》强化银行联合授信管理

图为大陆银保监会。(摘自澎湃新闻)

大陆银保监会办公厅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授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意在抑制银行机构多头融资、过度融资、「垒大户」(资金过度集中的现象)等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授信管理,改善银企关系,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澎湃新闻报导,《通知》强调,健全联合授信机制是支援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制度安排。具体而言,《通知》包括十二部分,包括异地机构积极加入联合授信、加强联合风险防控、落实实主办银行责任、强化履职问责、深化银企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报导称,在异地联合授信方面,《通知》提出,符合跨区域开展业务条件的异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加入联合授信委员会,按照联合授信委员会决议开展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资讯共用,提升风险监测预警效率,完善风险处置预案,提高风险防控水准。

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完善信贷管理流程,加强资产品质监测,扎实做好贷款「三查」,履行独立审查程式,不得盲目依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标准,也不得为争取客户放松风险管理要求,坚决避免过度竞争和「搭便车」、「垒大户」等行为。

在打击逃废债上,《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联合授信委员会加强企业逃废金融债务资讯共用,坚决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积极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各地方银行业协会若发现企业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应当及时启动风险预警机制,将有关资讯通报成员单位,通知成员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保全资产,要求企业限期纠正,并通过适当形式与国家有关信用资讯平台实现资讯共用,对逃废金融债务企业进行失信惩戒。

大陆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联合授信试点工作,努力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