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国军火大亨」陈建宁逃22年遣返回台 嘉检:尽速发监执行
刑事局与菲律宾警方合作,22日将潜逃海外22年的台南角头陈建宁(中)押解回台。(范扬光摄)
「菲国军火大亨」陈建宁逃亡海外多年后遭遣返,他22年前与3名同伙犯下掳人勒赎案,在嘉义市绑走云林陈姓营造商勒赎1250万元,遭嘉义地方法院判9年徒刑,却假冒友人身分潜逃出境至今,嘉义地检署表示,陈嫌押解回台后预定23日发监执行。
现年54岁陈建宁于2001年5月2日,伙同林鸿文、施静雯、王天赐,在嘉义市亲水路经济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办公大楼外,由王嫌持玩具枪控制陈姓营造业富商,陈建宁负责开车在嘉义、台南一带山区及高雄躲藏。
林鸿文用陈姓富商的行动电话打给陈的妻儿,开价6000万元赎人,否则把人「做掉」,陈家与林鸿文周旋后,5月3日协议赎金1250万元,当天下午警方在台南县新化镇大坑里附近发现绑匪行踪,警匪在山区沿路追逐,陈建宁下车拔掉车牌之际,陈姓富商趁机逃逸。
警方循陈建宁等绑匪所丢弃犯案用的手铐、胶带、玩具手枪、矿泉水宝特瓶等物品留下的指纹追人,5月15日在台南市逮捕陈建宁、王天赐,追查到林鸿文与施静雯是男女朋友,施静雯与陈姓富商是10多年好友,施静雯提供林鸿文陈姓富商的动向,林鸿文伙同陈建宁、王天赐共同掳人勒赎。
嘉义地方法院依掳人勒赎罪、惩治盗匪条例判决陈建宁9年徒刑、施静雯10年徒刑、王天赐12年徒刑,林鸿文逃亡期间死亡而不受理公诉。
陈建宁遭通缉期间,2013年5月间冒用张姓友人身分证申请护照后潜逃出境。嘉义地检署于2020年间依刑法第164条第1项藏匿犯人罪、护照条例第30条第3款起诉张男。
嘉义地检署表示,陈建宁自菲律宾押解返台后,由警方先调查所涉另案,预定23日押送嘉义地检署后发交嘉义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