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底渣变黄金!苗栗垃圾再生料循环率达90%

苗栗县竹南垃圾焚化场所产生的底渣可转成再生粒料供作工程使用。(谢明俊摄)

鉴于国内大型垃圾焚化厂每年约产出83至85万吨焚化底渣,透过中央与地方政府长期的合作,已逐步从传统卫生掩埋转型为资源循环模式,将焚化底渣经处理成焚化再生粒料应用于工程用途,苗栗县公办民营的竹南垃圾焚化炉每年焚化垃圾所产生的再生料,循环率得以稳定达90%以上,有效达成永续发展。

根据环境部环境管署指出,将焚化底渣经处理成焚化再生粒料应用于工程用途,已是行之有年,相关规定也参考先进国家的标准及做法,以兼顾资源循环及环境保护,近三年焚化再生粒料循环率均稳定达90%以上,展现循环经济政策的成效。

环管署表示,焚化再生粒料可以替代天然砂石或级配,应用于道路级配底层及基层、路堤及港区填筑,以及控制性低强度回填材料、砖品、纽泽西护栏等水泥加工品之中,为加速推动焚化再生粒料全循环政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偕同中央部会成立「再生粒料运用于公共工程跨部会推动小组」进行跨部会整合及协调,并透过编订施工纲要规范及使用手册协助地方政府推广运用,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合作推动下,焚化再生粒料的循环率得以稳定达90%以上。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提醒,废弃物资源化成为工程材料已是全球趋势,妥善运用焚化底渣将其转化为再生粒料以替代天然砂石的开采,能更有效推进物质全循环并减少对掩埋场地的需求,此外,也呼吁民众落实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从源头减少垃圾产出,进而减少底渣生成,共同为环境贡献心力,达成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