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4年!台中男「控老婆外遇」坚持离婚 法院却拒绝了
▲台中一名男子于2018年和来自大陆的女子步入婚姻殿堂,但这对夫妻却因感情生变而对簿公堂。(示意图/翻摄Pixabay)
文/CTWANT
台中一名男子于2018年和来自大陆的女子步入婚姻殿堂,但这对夫妻却因感情生变而对簿公堂。男子声称,婚后因文化差异及生活习惯不合,两人感情日渐疏远,结婚不到两年便协议分居,至今已近四年,且他还听闻女子与某男子有不正常交往,认为婚姻已无法挽回,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台中地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判决书指出,男子为台湾地区居民,两人于2018年结婚,但未育有子女。婚后因文化差异及生活习惯不同,男子认为感情逐渐疏离,于2020年与女子协议分居,至今已近4年。男子声称,期间女子未在男子父亲过世时表示关心,且听闻女子与其他男性有不正常交往,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终结这段婚姻。
但女子反驳,两人婚前曾同居,彼此相处融洽,婚后亦感情良好。女子表示,自己在婚姻期间照顾男子双亲,分担家务,与男子的父母关系和睦。然而男子母亲去世后,男子赶走女子并隐瞒父亲去世的消息,导致女子无法参加公公的葬礼。女子更指出,分居是因男子另有外遇,且在婚姻存续期间仍要求与第三者交往。女子强调自己并不希望离婚,分居的目的只是想挽救婚姻。
法院判决指出,《民法》规定,夫妻若有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且该事由可归责于对方时,才可诉请离婚。法院认定,男子未能举证证明婚姻破裂的主要责任在女子,且分居是双方协议的结果,难以认定为婚姻难以维系的重大事由。
此外,男子指控女子与他人有不正常交往的说法,未能提出具体证据支持,故法院无法采信。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认为两人婚姻并未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婚姻破裂的主因亦非女子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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