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没钱还 渣男友推女友下海赚皮肉钱

(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名40多岁的女子与男友交往两年想分手,但女方在两人交往向男友借了40万元,男友要她结清才能走,并说「如没钱还,靠身体赚钱来还」。女子就这样被迫下海卖淫1年多,赚了57万多元几乎都给分给了前男友,后来她在1名男客协助下逃离火坑。台南高分院判推女友下海赚的渣男10个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两人交往约2年多这段时间,女方觉得不太合适就跟男友提分手,男友要她把两年来借给她的40万元还清,如果没有钱还,那就靠身体赚钱或是去借钱来还。

女子为了还款,只好同意男友要求卖肉,男友即与1名应召站业者安排女友接客。自由时报报导,2013年10月初到2015年4月下旬,女子每次交易从2500元到4000元不等,女子与男友分钱,但这钱几乎都归男友所有。

法官调查女子答应男友与不特定男客从事性交易的时间至少长达518天,这段时间他共从女友身上拿走57万7100元的皮肉钱。后来,女子不愿继续卖身,2015年4月22日凌晨,她利用与相识的男客见面机会,请男客帮她离开,并报警揭发整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