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变了!少女下海玩滴蜡烛 钱好赚还找朋友一起来

▲不少少女因为爱慕虚荣,下海传播妹认为钱好赚还找朋友一起来。(图/示意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警方破获一起毒趴案,不但逮到有未成年少女下海当「传播妹」,背后更有集团主嫌用毒品控制少女行动。集团要求少女坐台时要穿得辣之外,每周还得工作5天不得跷班,否则会进行罚款。警方发现少女们很敢玩,脱胸罩、滴蜡烛都有,甚至还有少女认为钱好赚,介绍朋友一起下海。

凤山分局表示,涉嫌控制少女的34岁夏姓男子,在仁武区成立一间「杰鑫传播公司」,他另聘25岁的杜姓男子当「马伕」,负责载运未成年少女,夏男甚至还会提供毒品给少女们使用。

夏男利用未成年少女追求名牌、爱慕虚荣的心理,透过旗下小姐找来未成年的朋友或学妹加入当传播妹;公司规定客人叫传播妹低消至少2小时,每小时1千元,其中公司获得3成、传播妹分7成;但规定传播妹上班至少得穿短裙高跟鞋,一周至少上5天班,若跷班则要罚2千元。

不少少女见钱好赚,纷纷还介绍同学或朋友一起参与;警方调查发现,夏男还有教战守则借口躲避警方查缉。警方在上月查获夏男旗下2名未成年少女,分别和2男3女在旅馆开毒趴;14日凌晨又再度查获8男1女,循线逮到幕后夏姓主嫌,并查获5名未成年少女;警方讯后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人口贩运防制法》送办,少女们则由社工安置。